迷笛音乐节官方9月7日发布声明称,2024年8月16日,迷笛收到北京市向阳区东谈主民法院发来的36页刑事判决书(2023京0105刑初2635号)。法院合计北京愉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两名被告东谈主在2019年通过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庭提供伪造的把柄,以致仲裁庭基于抓造的事实驳回迷笛公司沿途诉讼请求,同期裁决迷笛公司向愉悦公司支付款项谈判370万余元,后愉悦公司又向法院央求实行上述基于抓造的事实作出的仲裁裁决,以致法院立案实行,其当作已组成罪过诉讼罪。该当作严重干涉平日功令步履、损伤功令公信力,属于情节严重。最终法院一审差异判决两名被告东谈主四年及五年徒刑。
迷笛音乐节2021年发布的情况讲明中称,2018年,北京迷笛献技有限公司受愉悦公司邀请,于2018年9月22日-24日在河北省沧州市地方经办迷笛音乐季步履,迷笛公司与愉悦公司就经办此次步履坚忍了相关配合公约。该阵势投资方为步履举办的地方方,且投资方在步履前已将沿途制作用度支付给了愉悦公司。步履为止后,由于愉悦公司一直未按公约商定向迷笛公司支付配合尾款,并一直拖欠迷笛公司已垫付的部分制作用度。反复相关未果后,迷笛公司按公约商定于2018年12月21日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提议了仲裁央求。2019年1月14日,Y公司向仲裁委员会提议了反请求央求书,宣称迷笛公司在步履为止后照旧与其完了“新的公约”,不但不再条目其支付配合尾款,还将向其退还阵势制作费及赔本费等谈判3,579,791元。北京仲裁委员会于2019年3月11日开庭审理此案,Y公司代理讼师当庭出示了三份败露有迷笛公司公章的文献,但迷笛公司提议文献系伪造。